绥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中县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字解读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遵循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理理念,加强制度、科技、财政支撑保障,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协同推进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筛查评估、管控治理各项工作,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升绥中建设水平。
二、方案制定依据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2023〕18号)和《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葫政办发〔2023〕32号) 精神,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提升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能力,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方案主要内容
(一)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
(二)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
(三)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
(四)实施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
(五)强化重点新污染物管控
(六)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
(七)严格实施淘汰或限用措施
(八)加强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
(九)加强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
(十)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
(十一)加强农药使用管理
(十二)加强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
(十三)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
(十四)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作
(十五)加大科技支撑力度
(十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解读单位: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绥中分局
解读人:刘小平
联系电话:2378525
链接:绥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中县畜禽粪污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